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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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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的国家,对于一审中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申请第二次审理或者是检察院提起抗诉需要进行二审,那么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呢?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审和二审有什么不同。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4、判决效力的不同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5、使用的程序不同

  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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