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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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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就是诉讼,那么在诉讼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在什么时候缴纳,是只有一方缴纳,还是双方一起交?另外,关于打官司,对诉讼费要求有什么特别规定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打官司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纳,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缴纳的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时候缴纳诉讼费

  1、对于诉讼费用,一般先垫付,立案同时缴纳。

  2、可以申请缓交,对于需缴纳诉讼费等费用,有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通过法律快车的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打官司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纳的问题,会不会疑惑顿时消失了呢?其实,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关于诉讼费用由谁来交纳,以及什么情况可以免除交纳的情况,相信你们也了解了,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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