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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购物被摔伤残状告商场 出5000元谢目击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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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底,79岁的苏老太去商场购物时,被商场门口污水结成的冰摔倒,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治疗费先后花了3万多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老人将商场和商场门前的饭店告上法庭。7月6日,老人家属向本报求助,表示愿意出5000元钱答谢“出庭目击者”。

  污水结冰摔伤七旬老人

  “商场和饭店都不肯承担责任,我们只好去打官司!”据家住胶州路的李先生介绍,2008年12月7日,他79岁的母亲苏老太去中山路一家商场购物,由于商场前的污水结成了很厚的冰,母亲刚走到该商场门口的快可立餐厅前,便一下子摔倒在地,不能动弹。

  “我们接到电话后,赶紧送母亲到市骨伤医院治疗。”老人的女儿李女士说,老人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检查发现老人腰部和臀部受伤严重,身上多处骨折,老人在医院住了36天,治疗费先后花了3万多元,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采访中,老人的儿女还告诉记者,老人虽然已经 79岁,但是出事前身体一直很硬朗,还经常帮助他们做家务,但是自从受伤后,老人基本不能走动,甚至不能坐在较低的位置,否则无法起身。由于老人行动不便,现在他们不得不在老人住处附近租了房子轮流照看。

  商场和饭店都不肯担责

  “当时是商场搞店庆活动,我原本打算去买些促销商品 ,谁知道竟发生了这种事情。”7月6日上午,记者在胶州路苏老太家中见到了老人,她回忆说,她摔倒后,附近两位行人立刻将她扶起,一直等到孩子过来,这两位好心人才离开。

  老人的儿子李先生说,母亲治疗费花了三万多元,而且现在还需要专人照顾。在老人住院治疗期间,他专门到过事发现场,由于老人是在商场楼下的饭店门口摔倒的,他就找到商场方面协商,希望他们能赔偿部分医疗费用,但商场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结冰处的门头已经租出去开了饭店(即快可立餐厅),污水也是饭店排放的,所以他们不应该赔偿。无奈之下,李先生又联系该饭店,而饭店负责人称,他们租赁的是商场的店面,所以就应该由商场负责。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到现场调查发现,排放污水的管子破裂导致污水流出,但究竟污水管道是谁家的却弄不清楚,随后他又联系到排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此处污水管不属于公用排污管道,建议他去商场问问,商场同样又推给了饭店,双方都拒绝赔偿,无奈之下,他只好将两家单位同时告上法庭。

  愿出钱谢“出庭目击者”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2009年4月份,老人委托儿女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让律师帮忙打官司。但由于缺乏充分的证据,法院审理情况对老人很不利。

  今年6月30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法官建议老人最好寻找新的证据,能找到当时的目击者来做证人,会对老人更有利。

  “当时除了亲自把我母亲扶起来的两位好心人外,还有不少过路的人看到了老人摔伤的经过。”李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寻找目击证人 ,他们在商场附近的中山路、高密路、海泊路等路段张贴启事,希望有好心市民能帮忙出庭作证,期间也曾经找到了一名在附近做生意的目击者,但对方犹豫再三,只表示他目击了整个事情经过,但不愿意出面为老人作证。

  “眼看着就要到下次开庭时间了,我们全家人都很着急!”李先生无奈地说,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盼望当时的目击者能够出庭作证,证实老人确实摔倒在饭店门口污水结成的冰上,而且他们愿意拿出5000元钱答谢出庭作证的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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