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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拍卖两次落槌难定音 竞拍人状告拍卖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4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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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槌定音”是很多拍卖行(公司)谨守的诚信规则,但从开化来杭竞拍的周寿喜却说自己在杭州经历了一件怪事。 周寿喜下海经商多年,并参加过多场拍卖会。他说,今年11月,当地报纸上有一则拍卖公告,浙江一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拍卖标的为“浙江龙游商场”等19户企业打包债权及开化造纸厂物权,起拍价36万元,保证金5万元。 11月9日上午10点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出价46.5万元时,周寿喜举牌应价,拍卖师经三次报价后,仍无其他人应价加价,拍卖师遂于落槌以示成交。 就在拍卖结束时,突然间人群中118号竞买人叫到“等一下,我有异议,我有优先购买权的!”拍卖师停顿片刻后,竟示意拍卖继续进行。但最后周还是以106万的价格竞得了该拍品。 11月20日,周寿喜状告该拍卖有限公司。要求法院确认这桩拍卖应以第一次成交价人民币46.5万元为准。 该拍卖有限公司委托的律师确认11月9日上午的拍卖确实有两次落槌,不过她认为这是拍卖公司对拍卖合同临场作出了变更。至于这种方式是否合法,该律师表示,每家拍卖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则,但她承认公司在制作标书方面存在一定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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