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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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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发展过程有债务是正常的事情,不是每家企业都一直都能及时处理负债。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是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的。根据债务的不同类型,债务的清偿优先顺序也不一样。那么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债务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如下: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二、公司债务清偿与清算能否合并审理

  对于公司债务清偿与清算能否合并审理,现在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并审理,应当予以释明;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可以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

  从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现行的公司清算可以分为: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的破产清算、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解散后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的强制清算、公司解散时由公司股东进行的普通清算和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的特别清算四种类型,且该四种类型均涉及公司所有的债权人。

  以公司为债务人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是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其主要任务是确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责任的财产数额、履行办法和期限,也即公司债务的清偿最终都要以财产责任来体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担的公司清算责任,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

  明显与民事责任主体的同一性相悖。同时,法院如果在确定股东承担个别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后再承担公司的清算责任,显然又是浪费诉讼资源。

  综上,企业债务清算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税费,劳动者工资,破产债权等。破产后企业的担保物或者抵押物是不能清偿财产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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