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22:20
人浏览

  也许成立一家公司很容易,但是经营好一家公司就相对比较困难了,当公司经营过程当中出现了债务无法清偿时,可能就会需要面临破产申请。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如公司尚有剩余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应按照债权数额,按比例清偿。公司在清算完毕后,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对于债权人债权不能得到足额清偿的,已足额认缴入股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法院终结执行。所以说,公司的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债务不负责偿还。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公司仅以整个公司的财产去偿还公司债务。公司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完全分开的,股东只要足额出资就不承担责任。

  二、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1、破产还债书面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指企业开办的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的,应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破产的决议文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还应由同意开办的外经委批准。

  3、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文件及落实职工安置费用资料,主要是指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安置职工的承诺书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4、审计报告、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企业为他人、他人为企业的担保情况说明。

  5、企业亏损情况的详细说明。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7、资产状况明细表和资产处所说明表。

  8、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的说明。

  9、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成立合同等有关成立情况的材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的内容,由此可知,申请破产后债务由公司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也就是说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