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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的商标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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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局审查申请注册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则会驳回申请,该商标注册失败。如果原来使用的商标的人想要注册,且符合条件注册成功,则归原使用商标的人所有。更多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归谁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恶意抢注的商标归谁

  商标局审查申请注册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则会驳回申请,该商标注册失败。如果原来使用的商标的人想要注册,且符合条件注册成功,则归原使用商标的人所有。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如何证明他人恶意抢注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认定方式: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目前商标局对那些恶意抢注的商标申请,往往是会驳回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归谁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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