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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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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前提下许可他人可使用该商标就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此种使用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使用,商标许可备案需要一些相关的材料。那么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五)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许可备案方法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三、备案程序有哪些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四、商标法实施细则

  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商标法均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199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还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违反此项规定的罚则是,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与此相比,2002商标法实施条例虽也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但既没有规定存查和公告程序,也没有规定不报送备案应负的法律责任。虽然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备案,但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不是必须经过备案才产生法律效力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商标许可备案需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需要有许可方以及被许可方营业执照,还有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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