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8 15:12
人浏览

问:对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不服,怎么办?

答: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