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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近似侵权 吞下20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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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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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许多人耳熟能详的著名餐饮品牌。然而,江西省某市却冒出一家招牌为“绿X小肥羊”餐饮店,吸引了众多不明真相的食客。“小肥羊”是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一个驰名商标,而位于江西省某市的“绿X小肥羊”,在没有获得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小肥羊”商标。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绿X小肥羊”餐饮店除招牌外,还在大门、经营场所墙面、菜谱、筷子外包装、餐巾纸外包装以及员工围裙和胸牌上使用了“小肥羊”字样和图案,与正宗“小肥羊”商标十分近似。 经查实,“绿X小肥羊”前身曾在2002年加盟过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但在2006年8月经营权转让后未再获得授权。该店自开业以来,非法所得已高达100余万元。近日,该市工商局以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为由,对“绿X小肥羊”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 [律师说法]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瞿仕海:本案涉及到了驰名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保护问题。商标是企业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本案中,“小肥羊”作为我国服务行业的驰名商标,受到比普通商标更多的保护,其法律依据是《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志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小肥羊”是我国的驰名商标,“绿X小肥羊”标志与其近似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报记者 周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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