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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工商部门查获销售假冒 “郎酒”商标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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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日讯 6月4日,上思县工商局查获一例销售假冒 “郎酒”商标案。

当天,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王某向上思县工商局投诉:调查发现县城民政路、更生路有4家土特产销售店及糖烟酒批发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生产的驰名商标“郎”牌系列酒——陈红花郎酒,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维护郎酒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县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根据王某的指认到各违法销售点进行调查,经王某对各店所售“陈红花郎”酒的外包装的进一步鉴定,均属冒牌商品,销售行为严重侵犯了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郎”酒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执法人员当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将涉嫌假冒四川郎酒股份公司生产的“郎”牌系列——53°十年陈红花郎酒、53°十五年陈红花郎酒、53°二十年陈红花郎酒共计3个品种、38件进行扣押,案值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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