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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被别人申请专利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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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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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公司请专业人士设计了一个动画形象图形,在本公司生产的饮料上作为商标使用,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并获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不久就在市场上发现另一家公司也在一种饮料上使用该图形。于是,我公司以另一家公司商标侵权为由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依法制止和查处这种行为。但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后告知我公司,另一家公司所使用的图形已经作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受《专利法》保护,工商部门无权处理。请问,我公司该如何维权? 焦周


焦周读者:
此案涉及商标专用权与专利专用权的权利冲突,不能简单地由地方工商部门按一般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进行查处。
商标权、专利权都是依据我国《商标法》、《专利法》授予有关权利人的一种特许权利,这两种权利是平等的。两种权利发生冲突,只能依照我国《商标法》、《专利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先撤销某一项权利,若被撤销权利方当事人仍然继续使用,地方工商部门方可根据被侵权方的申请,对侵权当事人进行查处。
本案中,由于你公司商标权取得在先,可以依据我国《专利法》中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不得与他人已取得的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的有关条款,以其在申请时已不具有新颖,性为由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从理论上说,……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这两者应当是互不交叉的两个权利领域,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商标中使用的是他人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并且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该商标被注册,必然发生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的问题,即外观设计专利人认为该商标注册人侵犯了自己合法的在先权利,而商标注册人却认为自己的商标权是合法的,不存在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权。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在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中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该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必然发生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即商标注册人认为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侵犯自己的合法的在先商标权,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合法的,不侵犯商标注册人合法的商标权。
上述两种情形的出现,就产生了权利冲突。这方面,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在解,决专利冲突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都设定了予以纠正的补救程序,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将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予以撤销。就一项外观设计而言,如果在其申请日前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图案公开发表或者已作为商标予以公告,则该外观设计应当以不具有新颖性而被撤销;而在商标申请日前,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已经被授予,该商标应当以侵犯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而被撤销。当存在冲突的两项权利中的一项被撤销,该权利冲突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这种情况下,你公司就可理直气壮地通过有关工商部门投诉侵权方的侵权行为了。

时间:2006-8-4
作者:高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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