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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将调适专利商标等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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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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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有望在明年“两会”前发布,将“针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如何通过调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减弱对我国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是全国法院“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总结新闻发布会披露的信息。

   最高法院开展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日前完满落幕。这项活动是30年来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里,全国法院举办的持续时间较长、主题鲜明突出、内容丰富多样、影响广泛深远、规模最大的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提高,生动展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高度赞扬。

   据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孔祥俊介绍,人民法院将在行动月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当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维护司法统一;探索完善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司法解释,强化司法政策指导;加强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能力。

   孔祥俊表示,“司法政策具有宏观上引导司法保护方向,微观上调适裁判审判结果的重要功能。要根据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大局,及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强化司法政策的引导和调适作用。”“要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记保护力度。要本着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企业生存和社会稳定的精神,妥当适用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战略措施之一”。孔祥俊表示,“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紧完成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和保护的司法解释工作,力争尽快发布实施。要结合专利法的修订进展情况和反垄断司法实践需要,明年适时启动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和反垄断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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