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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为我国氨纶业赢得5年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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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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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务部传来消息,日前由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和山东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提起、历时两年半的反倾销诉讼终于以中方的胜利而划上圆满句号。我国将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征收0%至61%不等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这场胜利,为我国还处于幼稚发展期的氨纶产业赢得了5年宝贵的“保护期” 。

  氨纶作为一种高档纺织基础原料,被广泛应用于高级休闲服、游泳衣、运动装、针织衫、内衣裤、袜子、医用绑带等领域。我国的氨纶产业起步较晚,很多产品产业化不到10年。2001年以后,国内氨纶市场需求急增,当时生产1吨氨纶利润能达到1.5万元。为此,国内新上了许多氨纶生产企业。据了解,我国的氨纶企业投资规模已经达到了200多亿元。

  而与此同时,国外这一产业早已趋于饱和状态,急于向外扩张。2001年以后,氨纶的进口开始急剧增加。资料显示,我国进口氨纶2001年不足1.6万吨,2004年增至近3.6万吨。很快,进口氨纶产品出现了倾销的势头。到2004年,由于受到进口氨纶的巨大冲击,国内市场氨纶价格和利润一跌再跌,几乎无利可图,2005年氨纶企业整体步入低谷。

  2003年,当大多数行业内企业还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中时,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却和一些骨干企业一直在对重点行业进出口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了一定的国外企业倾销证据。不久,由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材料,氨纶反倾销正式提上日程。

  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对氨纶反倾销正式予以立案调查。

  据代理该起反倾销案的贺律师介绍,在这起案子中,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发挥了很大作用。贺律师说,反倾销其实是国际贸易中经常被利用的一个手段,我们也应当利用好它,维护企业、行业的正当权利。他提醒企业,无论是提起反倾销还是应对反倾销,都要精通国际规则,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别等到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想到反倾销。

时间: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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