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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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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服务商标也是商标的一种,如果某一注册的服务商标被他人侵权的,商标持有者要如何认定其侵权行为呢?又如何取得侵权证据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服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服务商标的概念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它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二、服务类商标经营范围

  为了便于服务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国际《尼斯协定》将服务类别共分为八大类别:

  1、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2、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及不动产事务。

  3、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4、电信。

  5、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6、材料处理。

  7、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8、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三、服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1、如何取得服务商标侵权案件的证据。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相比有很大不同。服务商标是区别不同服务来源的标志。服务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是通过服务场所的招牌、宣传广告等使公众知晓,达到误导的目的。因此,在取证时应先通过拍照、摄像等手段保留证据,以免证据灭失。

  2、如何计算服务商标侵权案件的非法经营额。

  在实践中,确定服务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缺乏明确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的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对于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如何确定非法经营额,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案当事人虽然在宣传中使用了××注册商标,但也使用了其名称中的“皇家美容美发”字样,因此很难分辨出哪部分经营额是由于使用了××注册商标而获得,且当事人没有记账凭证,无法计算经营收入,所以本案按照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确定处罚额度。

  3、下列行为,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1)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

  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

  (3)利用广告、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4)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工具、辅助设备、服务人员、介绍客户等便利条件的;

  (5)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服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服务商标是商标的一种,自然也收商标法的规定,服务商标侵权的也可向侵权人提起诉讼。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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