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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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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的在先权利人就是指已经注册了商标并且已经受商标法所保护的权利人了。而具体的认定是需要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法律规定来认定的,才能避免侵犯他人权利。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如何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所说的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既包括在先商标,也包括其他在先权利。

  二、在先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1、在先商标

  申请商标注册首先不得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在先商标中,有两种较为特殊的商标。一种是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商标虽然没有注册,但商标所有权人可以据此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另一种是驰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在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或注册,并可直接禁止他人使用。在一个类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抗他人在不相同及不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其商标,甚至要求损害赔偿。

  2、其他在先权利

  其他在先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或装潢使用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及世界博览会标志权等。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适当考察可能与申请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的在先权利,以免注册申请被驳回或者注册的商标被撤销。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三、在先权利的自我保护方法有哪些

  近来,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某类商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另一类产品商标权发生冲突的消息。专利权和商标权并不存在完全意义的相互侵权行为,因为必然有一个在先权利存在。从时间顺序看,如果申请的专利在商标之后,则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如果商标申请在后,则商标权与在先权利冲突,为无效的商标。这具体要看到底是谁在模仿和抄袭,因此,重要的是分析在先合法权益的获取。

  在先权利的证明,最终还是要依据企业所能提供的强有力证据。因此,企业为保护自身权利,最好在申请商标或者专利时,提前做好版权登记,或者使用底稿、证人等,以更多的证据说明其在先权利。企业申请商标的时间需要1~ 2年,而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为6个月,甚至更短。在时间上看,商标权利人相对处在劣势。但是,商标初审证明仅是在先权利证据之一。在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前,若已经使用该图形、文字及立体形状设计,在没有获得商标权时,也可以从版权的角度维护自身权利。

  企业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好自己的发明创造。现在更容易发生冲突的是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在以往,立体仅仅作为外观及版权雕像来保护,并没有要求立体的外观也可以申请商标,现在这样的冲突更直接了。因此,企业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申请外观专利;在没有申请下来之前,还可以做版权登记;在专利保护期间为了达到识别商品的作用,则可以注册为立体商标,进一步保护。

  商标注册不得侵犯在先权利有5年的时效。因此,当外观设计专利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时,5年内必须及时主张自己的在先权利,否则两者只能共存。当商标被抢注为外观设计专利时,虽没有时间限定,但也要及时保护企业在先权利,随时发现随时撤销其专利权。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首先就要看自己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相同相似,如果相同是不能进行商标注册的。好了以上就是如何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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