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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有关问题的复函办函字[2003]第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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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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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函字[2003]第253号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有关问题的函》(国粮办政[200]17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面粉”商品上的“雪花”商标是内蒙古杭锦后旗金穗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236846,核准注册日期为1985年11月15日,其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根据来函反映的情况,我局认为,内蒙古杭锦后旗金穗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第236846号“雪花”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但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杭锦后旗金穗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雪花粉”、“雪花面粉”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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