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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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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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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资讯网讯(通讯员 徐开成)近日,苍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当事人郭某经营的“黑土古酒”白酒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郭某长期从事酒类批发和零售,其经营的“黑土古酒”白酒是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北粮液酿酒厂生产,在内外包装显著位置都有“黑土”字样,而“黑土”是自然人李红军在33类酒精饮料、酒等商品上注册使用的商标,“黑土古酒”生产厂家并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商标的许可。据当事人交待,其主要从事“燕京”啤酒批发零售,销售“黑土古酒”白酒并未记账,对外销售多少这种白酒具体数量不详。

  当事人销售“黑土古酒”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没收尚未售出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黑土古酒”白酒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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