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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查获食品仿冒药品违规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5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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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福鼎市食安办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监管行动。在行动中,执法人员查获一起以食品仿冒药品的违规行为,随即进行了查处。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对某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种“药品”外包装存在疑点,经进一步查看后,发现该“药品”实为普通食品,既无药品批准文号,也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而其外包装却与某一药品极其相似,不仅注册商标极为相象,在商品名称上也存在雷同,包装的整体颜色、版式不经仔细对比极难辨别。

  现场的工商执法人员认定该食品存在仿冒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了查扣并作进一步处理,目前案件仍在查办中。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药品时应当认真查看外包装物,普通食品应当标注有QS标志,而保健食品和药品应当分别标注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与药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产品存在疑问,可通过上网查询或向当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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