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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网售“人民大会堂月饼”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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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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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哈尔滨市民高先生告诉记者,日前他通过快递在网上购买了几盒“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想在中秋节送给长辈,拿到手里一看,质量很一般,连呼“上当”。

  哈尔滨市民高先生告诉记者,日前他通过快递在网上购买了几盒“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想在中秋节送给长辈,拿到手里一看,质量很一般,连呼“上当”。

  记者打开“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网页,上称:“本品为特供人民大会堂国宴月饼、精品月饼,已持续4年为人民大会堂专用,不上市销售。记者随即拨打“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的“供货商”电话:“13911268923”,接电话的一名南方口音男子说,他卖的月饼的确是“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一口价:368 元/盒。”当记者问他,有没有能证明其月饼“高贵身份”真假的有关资料时,对方拒绝了。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已作出明确规定,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陈川律师认为,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或类似字样,与国家机关构成联系,已构成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广告法》,“商品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网络卖家的这一做法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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