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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驰名商标注册域名 王星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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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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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施华洛世奇”是全球驰名的水晶制造品牌,其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于1987年至2004年先后取得了中文商标“施华洛世奇”及英文商标“SWAROVSKI”、

“施华洛世奇”是全球驰名的水晶制造品牌,其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于1987年至2004年先后取得了中文商标“施华洛世奇”及英文商标“SWAROVSKI”、施华洛世奇小天鹅图形、中英文组合商标等4个注册商标。王某及其所在的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08年六七月间,先后注册了4个含有“swarovski”标识的域名,在依据4个域名建立的网站上,突出使用“施华洛世奇”的图文商标,并销售未经施华洛世奇公司授权的假冒产品。施华洛世奇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将王某及其所在的公司告上法庭。11月3日,黄浦法院经过第二次开庭审理后,判处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罪名成立。

  宣传并出售假冒水晶产品

  据原告指控,被告王某是王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六七月间,王某及王星公司先后注册了域名为chinaswarovski.com、swarovski---shop.cn、swarovski8.cn、chi-naswarovski.cn4个域名。两被告在依据上述4个域名建立的网站上大量突出使用原告的商标,宣传并出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水晶产品。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大量的损失。要求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的4个域名,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案的域名由原告使用,两被告分别在《人民法院报》及王某的电子商务辅导中心网站(www.i-tunion.com)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

  赔偿原告损失9.8万元

  庭审中,被告王某说,涉案的4个域名均属于王星公司管理和经营,自己只是域名的代办者,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王星公司则辩称,涉案的域名是根据域名注册程序合法注册,在网站上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属于指示性使用,是为了引导消费者购买产品,并非在销售的产品本身使用商标。涉案的4个域名指向的是同一个网站。域名注册后2009年初才开始使用,目前只有chinaswarovski.com还在公司名下。

  对于原告指控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王星公司认为,其所销售的所有施华洛产品均来源于淘宝卖家,网站上关于施华洛世奇水晶产品的介绍,也是来自淘宝网的商家。因该商家承诺“假一罚十”,并称产品是从奥地利发来的strass裸晶产品,其有理由相信所购得的产品是施华洛世奇的正品。公司一共只销售了20笔产品,销售所得3000元左右,并未对原告造成侵权,因此也不该承担责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注册的4个商标均早于被告的域名注册时间,且原告在国内外均有较好的名誉度和信誉度。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王星公司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使用chinaswarovski.com域名,停止在网站上使用原告注册的4个图文商标,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上述4个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被告王星公司注册的域名由原告施华洛世奇公司使用,王星公司应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声明消除一切影响,并赔偿原告损失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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