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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品牌企业在各地委托代理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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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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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将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名为“美亚德”的小超市告上法庭,称店主李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销售与其所持361°商标相似的运动鞋

日前,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将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名为“美亚德”的小超市告上法庭,称店主李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销售与其所持361°商标相似的运动鞋,侵犯了三六一度公司的商标权

  据悉,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361°图形及文字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且该商标已于2008年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评为驰名商标。今年5月,三六一度公司的有关人员在被告超市内发现有打着361°旗号的运动鞋在售,鞋身上印有“361°”品牌名称及宣传标语,但标价仅为40元。

  三六一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锡城公证处见证监督下,在李某店内购买了一双361°运动鞋,经专业检测确认为假冒产品。锡城公证处对证据进行封存,并出具了公证书,三六一度公司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未进行抗辩,双方调解结案:被告停止销售对三六一度公司构成侵权的产品,并对三六一度公司作出赔偿。

  据了解,小超市、批发市场及个体经营户等小型经营场所是商标侵权的高发地,一旦权利人提起诉讼,往往一告一大批。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蔡毅表示,这些知假售假的商家大多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小门面、小生意不惹眼,不容易被撞破。事实上,近年来有许多品牌企业都在全国各地专门委托了维权代理,负责打击分散在各处的侵权行为。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品牌商们一般会从侵权人支付的赔偿中提取相当比例支付给代理方,代理方的打假力度直接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因此打假积极性很高。无论是批发市场还是犄角旮旯的小店面,许多看似隐秘的侵权行为都曾被这些专业代理戳穿。

  蔡毅表示,被诉的这些小商家售假的利润不见得很高,但如果被发现侵权,往往需要支付高额赔偿金。“去年招商城曾有一郭姓店主,因销售假冒六神花露水被判赔偿上海家化公司1.5万元,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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