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超市“进货不当”被罚款一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8 23:03
人浏览

(引自贵州都市报

花正品价买来“盗版货”

  超市“进货不当”被罚1000元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白云区龚家寨工商所获悉,某超市因“进货不当”,引进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擅自销售,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

  据了解,龚家寨工商所近日在巡查市场时发现,一家超市摆放着某品牌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出售,而这些产品全属于侵权商品。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才知道,原来这家超市是在三桥某批发市场一个体商户处进的货,且进货时花的还是正品价。

  由于该超市擅自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相关法律,目前,工商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