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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三条线商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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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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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运动品牌阿迪达斯(ADIDAS三条线商标官司,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三条线的立体商标不管用在外套或者裤子上,都像是装饰图案,市面上也有很多以线条装饰的运动服装,欠缺标识性,判决阿迪达斯败诉。

阿迪达斯91年6月申请「Jacket with 3 stripes」、「Trousers with 3 stripes」也就是外套与裤子上的三条线商标,主要使用在外套的肩膀到袖口处,以及裤子腰边到脚踝处。后因商标法增订立体商标,阿迪达斯94年5月改用立体商标申请,但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后仍以「不具标识性」驳回,阿迪达斯只好提起行政诉讼。

智慧局搜索站点上的运动裤与外套,发现台湾业者常以各色复数线条作为运动服装的装饰,甚至消费者会把有类似线条的服装称作运动服,因此判定阿迪达斯的三条线商标,无法让消费者一看到就知道是阿迪达斯的商品,没有商标标识性。

阿迪达斯主张自己是最先把线条使用在运动服装的厂商,也强调三条线商标在世界各国都注册成功;至于在国内,阿迪达斯从94年起每年花逾5,000万元打广告,销售额更是年年破3亿元,其商品长年在全台约370个运动用品店与百货公司长期销售,在其强力行销下,该商标已获取「后天标识性」。

不过,合议庭指出,阿迪达斯的三条线商标在使用时,通常会搭配其品牌外文「adidas」或其三叶设计图商标,消费者看到商品时,应该是以该外文或三叶图来辨识是否为阿迪达斯的产品,所以其三条线图样还是缺乏标识性。

合议庭认为,不管运动服装上的线条是一条、两条或三条,很明显是作为服装装饰设计,如果核准阿迪达斯三条线商标,恐怕变成限制同业使用线条装饰运动服装的自由。

由于线条设计使用广泛,即使是世界著名品牌,申请线条商标时也常闯关失败;除了阿迪达斯,还有日前申请用在球鞋的五条斜线立体商标的「K-SWISS」,也因欠缺标识性,7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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