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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再次听证法庭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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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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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人民网

简要内容: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达能娃哈哈杭州仲裁结果不服一案,举行第二次听证会。根据法律规定,仲裁采取“一裁终审”制度,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应。作为应对,达能方律师团在申诉过程中重点渲染杭州仲裁庭裁决枉法和超出仲裁受理范围(超裁。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达能娃哈哈杭州仲裁结果不服一案,举行第二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双方律师均到场。法庭并未当庭判决,只是听取了双方陈述,并表示将在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判决。

  “达娃”诉讼案“第一战”是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而杭州仲裁则是娃哈哈法律战术中的关键一招,这是娃哈哈化被动为主动,在瑞典冗长的审理程序结束之前,就商标归属一事做一了断。杭州仲裁委员会于去年12月初正式裁决“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采取“一裁终审”制度,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在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在这类诉讼中,法院关注的主要焦点是仲裁的程序而非实体问题。

  对于这一不利局面,达能方显然心知肚明。作为应对,达能方律师团在申诉过程中重点渲染杭州仲裁庭裁决枉法和超出仲裁受理范围(超裁。在杭州中院的两次听证过程中,达能律师团并未咄咄逼人,而是选择守拙示弱,诉尽委屈。不过,在委婉的言辞中,达能律师暗藏刀锋,直指仲裁庭对娃哈哈的偏袒,以及仲裁过程中可能隐含的非法律因素。达能希望通过对仲裁庭裁决枉法和超裁的主张将案件重新聚焦在实体审查上。

  就达能方提出的杭州仲裁庭裁决存在枉法和超裁一议,娃哈哈律师在昨天的听证中做了长达一个小时的反驳,并着重点明仲裁过程合法公正,且反复强调仲裁庭已经开了四次庭让双方充分陈述各自观点。显然,娃哈哈希望法庭依旧将焦点集中在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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