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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中外驰名商标保护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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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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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及其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是付双建副局长对中外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的回答。

国外有些媒体报导说,中国工商部门对中国驰名注册商标保护力度比较大,但不保护国外驰名商标。个别国外媒体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我来到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半年多时间了,从我正面接触当中,还没有人跟我提出过国外驰名商标没有得到保护的问题。恰恰相反,不少国外知名大公司,在与我们的会谈中,对中国对它们品牌的保护表示感谢。这也反映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们开放经济,对所有品牌在中国经营时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的事实。我们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当中中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驰名商标”是按照中国的《商标法》来认定的。中国在驰名商标的认定当中,我们目前实行双轨制,一个是行政认定,一个是法律认定,准确的讲叫法院认定。到目前为止,行政认定的国内驰名商标一共是1234件。

资讯(引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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