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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业的商标2010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另一家企业将人家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但登记的时间早于人家驰名商标认定的时间,驰名商标权利人能要求工商部门撤销那家企业名称吗?

其他 2010-12-29 17: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难。。
  • 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因此,如果企业名称不作为商标突出使用,并不违反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在驰名之前并不能阻止他人作为普通名称使用,但这也要看驰名时间和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的时间,并不绝对。另外,如果把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而且企业经营的范围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一致或相近,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来调整,作为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 对方侵犯了你的商标权,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民事责任。
  • 这个需要到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已经侵害了你们的商标权,你们是驰名商标,虽然注册的晚,但并不影响,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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