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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魏都”“春秋楼”等商标“花落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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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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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许昌日报)

本报讯(王利辉) “魏武”、“曹魏”、“魏都”、“春秋楼”……当这些富有象征意义的商标纷纷“花落别家”时,在汉魏故都许昌,人们却难觅这样的特色商标。

矢志于三国文化的推广与开发的史友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三改酒名”的故事:两个月前,他带着推动曹魏文化品牌发展的愿望,申请注册“曹操”酒商标,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上海味享食品有限公司已经捷足先登。他又申请“青梅”酒商标,得知此商标早被安徽省亳州市汉皇酒厂抢注。即便是“魏武”酒商标,也在多年前落到安徽省亳州市曹操酒厂名下。无奈之下,他只得申请注册“曹丞相府青梅”酒商标。
让人忧心的是,近年来许昌在倾力打造曹魏文化品牌的同时,却疏于品牌保护,而外地企业则频频伸手“摘桃”:在最具“含金量”的文化教育市场上,“汉魏故都”商标被洛阳市龙门博物馆申请注册,“建安”商标被上海浦东建安医院申请注册。在酒类市场上,“魏都”商标、“春秋楼”商标分别被家住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东街村的白亮、河南省社旗县新兴街的张国印注册……
6月20日,记者从许昌三国商标事务所获悉,商标意识淡薄已让许昌企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市春秋酒厂曾注册了“春秋”商标,但在商标有效期满后未及时续展注册。“春秋”商标被四川省新津县新平镇的吕海洪成功抢注。春秋酒厂投入巨资、苦心经营10多年、已经颇有名气的“春秋”商标转瞬“易主”。
“人家把有曹魏特色的商标都抢注了,就阻断了你通向市场的大门!这就像咱们养大的‘孩子’,让别人白白抱走了呀!”史 友仁呼吁,汉魏故都应该打一场“商标保卫战”!

“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街道甚至我们的建筑,都凝结着汉魏故都的‘符号’,如果把品牌和市场流失了,那就太令人惋惜了!”6月21日上午,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的苏枫这样告诉记者。

当日,本报一版头题刊发的《许昌应打“商标保卫战”》一文,引起各方共鸣:“保卫”许昌品牌已迫在眉睫。
盘点:商标注册者少
许昌三国商标事务所的卢建峰主任说:“抢注商标,就是为了抢占市场、品牌、资源。”在这方面,许昌企业曾付出高昂的“学费”。
我市的三国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有的旅行社甚至以“三国”命名。然而,在旅游行业,“三国”商标已被南阳市三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功注册,该公司享有对“三国”商标的10年专有权。
我市生产的帝豪酒也颇有名气。殊不知,帝豪酒商标早被山东省枣庄市的山东十里泉酒业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帝豪酒商标已归其所有。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许昌腐竹”由于没有统一的集体商标,形不成“拳头”,屡屡遭受“李鬼”的困扰……
记者从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获悉,全市现有注册商标2000个左右,每年的商标申请量超不过200个,相对于全市数以万计的企业而言,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而在沿海同等规模的地级市,每年的注册商标申请量在千件以上。即便是与周边的郑州、洛阳等地相比,我市的驰名商标(仅许继一家)、著名商标的拥有量也较少。
解疑:商标注册为何“步履”缓慢?
我市的注册商标为何偏少?是因为申请的条件太高吗?卢建峰否认了这个说法。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一个商标只需投入1000多元,企业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十分方便。
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王悦民眼里,企业注册商标少,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停留在“小农经济”时代,没有商标意识,忽视了对品牌的保护;二是过于看重经济利益,缺乏长远眼光,舍不得出注册费用;三是无视法律、法规,一相情愿地认为“这名字我都用过了,他一注册就不让我用了”?却不知道商标只有在注册后才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主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很容易造成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
展望:“保卫”商标任重道远
“不能麻木不仁了!不能放任自流了!不能无所谓了!”致力于三国文化推广与开发的史友仁先生呼吁,要尽快对我市商标进行大盘点,对于一些亟待保护的品牌,要分期分批进行商标注册。禹州钧瓷天下闻名,却没有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进行申请注册,一旦有人抢注成功,后果不堪设想。鄢陵县陈化店镇的水、市区俎庄的白菜、许昌县水道杨村的红薯、襄城县王洛镇的猪蹄、禹州市的中药材“禹白芷”,均可通过申请注册商标而实现其规范化、规模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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