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未经注册使用“武汉”商标和“梅花”商标合法吗?

2019-12-21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申请过程中能不能使用,是根据商标使用对应的主体来判定的,需要区分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1、属于商标自愿注册的类型,那么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属于商标强制注册的类型,那么在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不能使用。不过,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及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它商品无需强制注册。

  •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不收法律保护,如果别人抢注的话,有可能造成侵权。
  •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如果你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则他人有权使用你的商标作为店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