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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寄到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8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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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各类群众对商标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商标只有注册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遇到商标异议的情况,这时申请人需要提出商标使用的证据,那么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寄到哪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寄到哪里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两条途径:

  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邮寄书件办理方式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二、如何有效保存商标使用证据

  1、对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资料,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的广告实样; 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展会留下商标的宣传信息。

  与广告公司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有些合同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具体事项(如商标全称和注册号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还有发票亦然。

  能确认时间的门店、户外广告的照片;印制生产日期的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标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等。

  2、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其证据效力要远远优于未备案的合同。

  3、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上述情况中能确认商标和使用时间的照片、实物均可作为使用证据。

  4、为涉外注册提供的、用来证明商标已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能确认时间、商标、目的地及产品的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等。

  三、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

  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管辖。

  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寄到哪里”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标使用证据最好是邮寄,而且最好以EMS邮寄,详细写明邮寄的材料名称,一般是寄到商标局,邮寄到的地址一定不能写错,因为一旦错了很客能就会超过时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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