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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木朗”拨云见日,是否产地商标商评委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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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8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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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到许多媒体关注的“柯木朗”商标纠纷有了定论,广州益寿泉纯净水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撤销“柯木朗”商标申请被驳回,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柯木朗”商标予以维持。  2000年10月12日,广州益寿泉对广州天源注册第1354231号“柯木朗”商标以直接表示商品质量特点、缺乏显著性等为由提出了撤销申请。
  广州益寿泉称,“柯木朗”是矿泉水原产地名称,直接反映了这种天然产品的质量及功能特点,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原产地名称,是指当产品的质量和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等地理环境造成时,用于表明产品出处的国家、地区或地点的地理名称 (《里斯本协定》第2条)。有些产品,特别是天然产品,其质量或功能特点可能与加工制造人的技术特点无关,而与地理环境的因素有直接联系,这时原产地名称就直接成为产品质量特征的标记。一般情况下产地的厂商都可以使用,不受个人垄断,也不能转让。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国矿泉水协会等14家权威机构的联合鉴定表明,在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柯木朗村范围内,蕴藏着世界罕见的优质偏硅酸型矿泉水源,具有低钠、低矿化度的特征,并富含硒、锌、碘等6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长期饮用可增强人体血管弹性,预防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从而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寿星村。以上事实,近年来相继得到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以至于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柯木朗与优质矿泉水实质上已画上了等号。由于柯木朗村具有强大的水资源优势,吸引了几十家矿泉水厂在此设厂开发,其中包括“鸣泉”、“天露”、“来利”、“天源”及“益寿泉”等。厂家们在宣传自己的产品时,一直以不同方式表明水源为柯木朗村,“柯木朗”已成为长期使用在这种天然产品上的带有产地名称性的称谓。“柯木朗”作为原产地名称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应由某一企业作为商标的一部分来用。
  广州天源答辩称:广州天源于1989年开始筹建矿泉水厂,1996年创办了广州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从事矿泉水的生产和销售。自1996年开始,一直使用“柯木朗长寿村”作为产品的商标,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品牌宣传,相继在多家新闻媒体发表了多篇宣传性文章。经过广州天源多年努力,“柯木朗长寿村”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并接受的品牌。1998年广州天源决定将“柯木朗”和“长寿村”分别进行商标注册,1998年9月7日广州天源向商标局申请在第32类商品上注册“柯木朗”商标,并于2000年1月14日获准注册,取得了第1354231号“柯木朗”商标的专用权,其合法性不容置疑。“柯木朗”是作为商品的品牌被广大消费者接受,而不是作为产地名称才被人熟知的,而且“柯木朗”不能表明矿泉水的质量和功能特点。柯木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有4000多人口,面积约10平方公里,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小村庄。1996年广州天源在该村投资创办矿泉水厂,将“柯木朗”作为矿泉水的商标进行广泛宣传,该村才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因此,“柯木朗”和“长寿村”是作为商标而不是地理名称被广大消费者认同的。关于广州益寿泉所指的国家卫生部、中国矿泉水协会、广东省地质矿产局等14家机构的鉴定,是指在广州市郊龙眼洞至帽峰山一带的丘陵边缘或谷地中,蕴藏着一个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大型优质地下水源。其面积覆盖了四周大小村落数十个,如柯木朗、黄坡村、惠丰村等,柯木朗只是其中之一,柯木朗村出产的地下矿泉水与周围其他村庄出产的地下矿泉水在质量、功能和特点上没有差别。不同的是,由于不同的生产厂家采用的工艺流程不同,所生产的产品质量也不尽相同。因此,“柯木朗”没有反映矿泉水的质量、功能和特点。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广州天源于1998年9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柯木朗”商标,并于2000年1月14日获准注册,注册号为1354231,指定使用于矿泉水等商品,即本案系争商标。依据广州益寿泉提供的证据,广州益寿泉最早使用“柯木朗”文字的时间为1999年2月1日,广州天源最早使用“柯木朗长寿村”商标的时间为1998年10月12日。以上事实有第1354231号“柯木朗”商标注册证,广州益寿泉提供的广州益寿泉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及广州天源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在案佐证。
  商评委认为:广州天源在饮用水商品上使用“柯木朗长寿村”商标在矿泉水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柯木朗”商标的时间,均早于广州益寿泉提供的广州益寿泉在纯净水商品上最早使用“柯木朗”文字的时间。广州益寿泉称其自1998年6月成立时起,就在生产的纯净水外包装上印有“柯木朗”文字的时间,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广州益寿泉称广州天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的“柯木朗”商标缺乏事实依据。
  同时,广州益寿泉认为“柯木朗”是矿泉水商品的原产地名称,并称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国矿泉水协会等14家权威机构的联合鉴定,在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柯木朗村范围内,蕴藏着世界罕见的优质偏硅酸型矿泉水源。对以上事实,广州益寿泉提供的材料不足,无法证明“柯木朗” 为矿泉水商品的原产地名称,不能证明“柯木朗”使用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最终,这起两年多的纷争有了结果,“柯木朗”商标的维持使企业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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