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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3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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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公司越来越多,但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代表其身份的商标是很重要的,有时候注册慢了心仪的商标就被抢注了,那么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2013年最新修订的新《商标法》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所述的在先权利就包括了在先使用商标号权。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在先使用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抢注者提出的商标提出异议,禁止获得商标注册。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上述五年的时间限制。对此条,与前面一样,同样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与自已在先使用的的商号权冲突的商标提出宣告无效。禁止不法分子权利滥用。以上三条均做了规定,如果被他人抢注了,尤其是被他人恶意使用在先的商号权,可以运用以上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我国从立法上对于在先使用权立法上的保护。

  二、恶意抢注的情形有哪些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2、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4、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情况。

  三、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未被成功抢注

  如果商标处在初审公告期3个月之内,可直接请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

  如果还没有被公告,一定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公告时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同时你可以开始准备证据材料。

  (二)商标已被成功抢注

  如果抢注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3年且未被使用,可向商标局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

  如果时间不超过5年,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直接起诉

  恶意抢注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先权利人可以直接起诉保护商标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信息,恶意抢注商标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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