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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品牌遭遇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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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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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加入WTO后不久,国外六大DVD技术开发商结成联盟,对没有支付专利授权费用的约100家中国DVD厂商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中国的DVD厂商仍然表示拒缴专利费用的话,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几乎在同时,另一个DVD专利技术的联盟3C也在欧盟地区各海关大规模扣押从中国出口的未缴纳专利使用费的DVD产品……类似的事件在软件产业、医药产业也常有发生。
  
  近年来,国外企业与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尤其商标、专利的纠纷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惊呼国外跨国企业在我国掀起了“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因为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充当被告的往往是相对弱小的国内民族企业、民族品牌。
  
  “软索”正在套猛虎
  
  早在两年前,就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疾呼:面对加入WTO,中国的民族企业必须尽快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当心软索套猛虎”。这里所谓“软索”指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猛虎指的是国内迅速发展的企业。
  
  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许多迅速成长的国内企业的尴尬话题。这一点在这两年间表现得可以说是淋漓尽致。
  
  日本拟对中国数码相机企业征收专利费事件、美国思科诉华为事件、日本丰田诉吉利汽车商标侵权事件、美国超级巨头强生公司与中国浙江企业康芙娅公司的商标纠纷等等,不胜枚举。
  
  近日,日本摩托车企业联合代表团又来华“打假”,“打假团”包括本田、川崎重工等。他们在北京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大量指控侵权的材料。
  
  越来越多的案件不断在证明同样一个事实: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寻求对策,知识产权问题必将更严重地制约国内众多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软索”的背后
  
  目前,出口加工贸易和外资企业产品出口已占我国总出口贸易额的一半还要多,然而,这一部分产品的利润获取权并不在我国企业的手里。因为很多出口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也就是说是“贴别人牌”的产品,或者是产品没有创出品牌。据有关人士分析说,从出口额上来看,最近几年每年大约是1500亿美元左右,占全球出口额的比例不到1.5%,但它在销售国家实际产生的商品价值却远远大于其出口值,估计约在出口值的20倍左右。
  
  像中国这样拥有巨大市场的大国,最容易产生大企业、大公司。有了这样的大公司,就更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进而发展成国际范围的跨国公司。但目前,我国几乎还不拥有这样的跨国大公司。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把引进外资作为最主要的政绩,饥不择食,竞相优惠;盲目追随西方消费浪潮的社会风气没有根本改变,出现错误倾向,如只想做一个国际商品的消费者,不想做一个生产者;只想做一个给国际跨国公司打工的装配者,不想做一个民族品牌的创造者。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民族品牌的竞争,甚至威胁到它们的生存。
  
  发展和壮大自己的品牌产品,在本国做大市场以后再进军国际市场,将海外销售链条中的利润获得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方面也有成功的范例,比如海尔集团的发展。
  
  有专家说,面对境外品牌的巨大压力,必须理顺中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与保护民族企业、民族品牌的关系。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对企业的保护大大减弱,我们的民族企业家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弱者地位。
  
  关键在企业创新
  
  在法律意义上,品牌的核心就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正在构成企业的生命线,没有自主创新、没有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企业将难逃厄运。
  
  这决不是一句危言。去年9月27日,新东方在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美国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MAC)的官司中败诉。法院一审判令新东方赔偿上述两机构1000万人民币,并应将所有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胶片交法院销毁。
  
  就在此案判决前后,在北京装饰市场赫赫有名的龙发公司也被北京市二中院判令赔偿一家美国公司149万元。原因依然是因为知识产权。
  
  那么,国内企业或者说民族企业、民族品牌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呢?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林跃勤认为,中国企业由于对品牌的忽视、产品质量不稳、缺乏创新、以及保护不力等原因导致民族品牌的逐渐缺失,甚至在西方市场上产生了中国商品等于低档货、低价商品的错误概念。国内的企业应该转变经营思维,树立品牌战略,这样才有可能把中国的民族品牌做强做大。
  
  民族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开发力度,走自主创新的路。浙江鳄鱼制衣有限公司就正努力走从贴牌加工制衣到自主创立品牌的道路。“浙江鳄鱼”原本是由新加坡鳄鱼派生,是新加坡鳄鱼的加工地,后来浙江鳄鱼决定实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他们将公司名称的拼音“ZJIEYU”申请了注册商标,创作了“龟鳄”文字与图形的商标,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浙江中大集团总经理徐福堂说:“作为一家服装企业,必须树立自己的品牌,创新设计并注册自己的商标,从而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青岛双星的负责人汪海有一句话也印证了这一点: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能只给别人打工,跟在别人后面,必须树立长远的品牌意识,不断创新,这是创建企业百年品牌的关键。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博士认为,一个新的厂商如果选择与在先注册的比较有名的商标相类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则多少有借光、搭便车的嫌疑。这种打擦边球的经营策略往往导致在先商标权人的诉讼威胁、在先商标权人反过来搭便车的可能性等等。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很多企业会主动和他人已有品牌疏离,为自己独特品牌的创立创造空间。看看联想将商标从Legend改为Lenovo的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有学者还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规定了许多灵活的例外措施与空间,中国政府与中国企业应好好利用这些规则,并且运用法律手段,防止发达国家滥用知识产权实施市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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