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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开网店办照可自愿 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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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公民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照也可发给电子执照。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希望通过此举提高我市公众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为扶持我市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市将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包括放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条件限制,对申请人申请的名称和经营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使用的外,可依据其经营特点核定名称和经营范围。

  积极创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住所登记制度,降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开办难度和经营成本;试行发放电子名称卡、电子执照和域名(或IP地址)工商备案制度,提高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身份的可识别性;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行无区域化登记模式,便利申请人就近登记。

  此外,我市对公民个人利用第三方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开设的小规模网上商店实行自愿登记制度,不强制办理注册登记,采取“宽进”政策,逐步引导规范。去年8月,北京市颁布“网络店铺需要办理经营执照”的规定,不少C2C网商因“申请手续”复杂一直持观望态度。我市这一规定意味着,深圳不会参照之前北京的规定,深圳网店的个人卖家将不需要担心因“无照”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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