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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具备条件建立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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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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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说,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条件已经具备。

苏宁是在人民银行和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这次会议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主办的征信国际研讨会。

我国征信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一些大中城市及多数省份,大多以银行为发起人,成立了一批资信评估公司,同时还出现了一些其它单位为发起人和民间投资的征信机构。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也在逐步建立服务本辖区的征信机构。

苏宁认为,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和社会各界对征信服务提出迫切要求,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成社会共识。

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是指面向金融服务领域的信用信息体系。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

据苏宁介绍,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主要是建立全国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网络。这个系统将首先为银行提供信贷征信查询服务,并依法逐步向其它具备合格资质的征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机构开放。

苏宁说,征信业服务面广,需求种类繁多,需要众多不同类型的征信机构来完成。总体看,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形成少数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大型、综合性征信机构和众多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形成在信用信息采集环节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适度竞争,在信用评级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环节各具特色、平等竞争,既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发挥规模效益,又适应不同征信需求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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