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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级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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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社会发展比较快速,互联网行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对于互联网域名争议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很多的人们对于互联网域名争议的处理不太了解,那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级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级别

  第一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级别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第三条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争议解决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四条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五条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第七条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二、域名争议是什么意思

  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从而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条域名争议案件文件的提交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必须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专家组以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交副本。

  (二)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向一方当事人传送的任何文件,必须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传送副本;

  (三)专家组传送给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文件,必须同时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和另一方当事人传送副本;

  (四)文件传送方有义务为其传送的文件保留记录,以记载有关文件传送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供有关当事方查阅,并用以制作相应的报告。

  (五)当传送文件的一方当事人收到通知,被告知未收到其所传送的文件时,或者传送文件的当事人自己认为未能成功地传送有关文件时,该当事人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此后,任何文件的传送与回复均应当依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指示为之;

  (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通知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更新其详细的联络信息。

  三、域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几年

  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都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具体的分为域名商标还是服务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

  以上就是关于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级别的相关介绍,对于互联网域名争议的问题,大家还是要了解一下,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权益,如果出现域名争议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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