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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讨债公司 黑龙江保险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4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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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监局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等有效措施,使全省保险市场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制度管长远,制度管根本,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有效的监管制度,是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保监局针对市场突出问题,相继出台11项有针对性的制度办法,健全完善了监管制度体系。财产险方面,积极推动落实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严格督导工作进度落后的公司,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人身险方面,下发《人身险公司产品说明会管理办法》,规范个别产品说明会中管理混乱、销售误导、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为。保险中介方面,贯彻落实保监会新颁布的“三个规定”,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指引》,细化保险代理机构全程式监管规程,完善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明确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强化对上级机构和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信访投诉方面,出台《黑龙江保险业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黑龙江保监局信访工作处理规程》,加强对信访人的权益保障。内部建设方面,修订《黑龙江保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黑龙江保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流程》。通过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填补了一些业务领域的监管制度真空,提高了现行监管规章的执行效率。

  今年,保监局加大了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召开了辖区财产险市场、人身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通报监管政策和要求,对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分别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现场检查的重点公司、重点地区和重点业务领域。截至目前,已累计抽调23人次,组成4个检查组,对5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同时根据意外险业务的特殊性,保监局明确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要求辖内各保险公司执行意外险经营标准。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强调令行禁止,采取申报、核准、验收、复查等程序,坚持不达标准不得销售的刚性要求,对验收的9家财产险公司和11家人身险公司下达整改意见,督促公司完善业务流程,完全达标后方可恢复经营。并选取2家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目前,已有11家公司意外险经营标准符合要求。针对银行网点出现不实宣传的反弹迹象,保监局及时进行市场巡查,暗访了21家银行网点,搜集掌握翔实的事实证据,召开暗访情况通报会,向各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市场问题,责令其整改清查,并组织监管干部深入公司督导落实。通过巡查暗访,各公司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除名等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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