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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侦查方法决策思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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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侦查方法决策行为以及决策结论更具科学性和可靠性,侦查方法主体应当尽可能地使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轨道。根据现代决策理论,结合侦查实践,我们认为,现代的侦查方法决策思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审查
在侦查方法决策时首先要审查决策目标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当时的评价标准。偏离目标的决策方案再精美完善,运用了再多的科学方法也无济于事。在决策中,方案和措施可以改变,但是目标是既定的,否则就是另一个决策了。过度沉湎于某个方案,顽固坚持自己喜欢或熟悉的某些措施,而忘记最终要实现的根本目标,是一些侦查人员在决策时易犯的毛病。
客观而言,由于侦查资源的有限性,为了全局利益,在个案侦查方法决策的目标审查阶段还可能存在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侦查人员可能会有选择地对某些案件进行精心决策,而对某些案件则有意识地放弃决策。
(二)区别思考
侦查方法的决策类型很多,对于不同的决策类型,侦查人员应有不同的思维方法。以确定型、风险型和不确定型侦查方法决策为例。对于确定型决策来说,由于结果确有把握,决策就应该根据已有的信息选择最佳方案,并全力去实现最佳结果。对于这种决策,基本的思考原则就是果断选择和实行。对于风险型决策来说,由于要冒一定的风险,决策者就必须考虑:选择最有希望(而不是确定无疑的)方案;准备应变方案以应对意外;在侦查方法的运用过程中不断搜集信息,使信息量足够大,直至能将风险型决策转化为确定型决策,等等。对于不确定型决策来说,由于决策时掌握的信息严重不足,条件不成熟,决策的后果不确定,因此在决策时要注意不可盲动,不可过于自信,最好能够多方案并进,并将主要力量集中在信息的反馈上。
(三)把握全局
全局是一项决策的灵魂。侦查方法的决策要把握全局,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侦查方法决策要着眼于侦查全局,服务于整个案件甚至整体案件的侦破。对于那些涉及面较宽,涉案者较多,案件背后可能存在隐案的案件来说,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为此,在侦查方法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宏观侦查方法决策以及以往的侦查决策,彼此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二是从单个的侦查方法决策出发,决策本身就应该系统的展开,成为一项系统的设计。侦查人员在接受或决策一个方案时,必须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方案,而不能只采纳方案的一部分。当然,侦查人员可以采纳各个方案的合理部分,但也必须综合成一个新的完整的方案之后,才能被接受。
(四)重视异议
决策负责者对于决策过程中的不同意见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异议对于正确决策的意义重大,因为不同意见实质上等于提出了更多的可选择方案,争论能激发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而且不同意见之间互攻他短,各扬己长,充分展露了各种方案的利弊,便于取长补短,最终提高了决策的可靠性。从决策负责者的角度来说,重视不同意见,还可以避免偏听偏信,避免自己的思维定式。除此之外,就决策的实施而言,经过充分展现各种矛盾和分歧的决策过程所得出的结论也更容易为大家所遵循。因此,重视异议的决策过程也是一个统一决策认识的过程。
(五)重视决策中的非理性因素
在决策过程中的一些非理性因素也是必须引起侦查人员注意的。研究决策的科学化,就是要使决策遵循理性规则而行,但是任何决策行为都离不开人的非理性因素。所谓非理性因素,是指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出现的非逻辑的心理活动形式,它包含了人的情感、意志、欲望、兴趣、信仰以及潜意识等。无论是这些因素的产生。还是其内容和强度,都具有自发性特征。非理性因素的独特之处,决定了其对决策过程的影响也是必然的。侦查方法决策中的非理性因素可以从认识论和人性论两个层面上加以理解:
从认识论层面分析,非理性因素不是一种按步骤、分阶段的严格遵循逻辑顺序认识事物的认识形式,而是那种一瞬间完成对事物本质认识的认识形式。例如直觉、灵感等,它们都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瞬间性和创造性等特点。这类因素在决策时主要通过类型化、直观化和整体化的方式来弥补理性思维之不足。所谓类型化,是指经验的类型化,由于非理性因素的参与,决策者不必把握决策对象的全部细节,而只是将以往的经验归纳为一些类型,把不同的经验类型存储在头脑中,当面对某种决策情境时,决策主体会从以往的经验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所谓直观化,是指在非理性因素的参与下,主体对决策对象的反应是直接的,类似于条件反射式的快速反应。所谓整体化,是指决策在直觉等非理性参与下,决策主体在反映问题时并不完全按照理性分析模式进行,往往可以直接把握问题的整体。凭借这种整体化功能,决策主体可以在纷繁复杂的事物中把握问题的关键。[page]
从人性论层面分析,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欲望、情感和意志等因素。这些因素对侦查人员的影响也是潜在的,适度的欲望(例如对成功的渴望)、有控制的情感(对犯罪的谴责和对被害者的同情)以及坚韧的意志都对侦查方法决策、侦查行为的实施具有肯定意义。但是,欲望过于强烈,往往容易急功近利,情感过于强烈,容易在决策分析时具有倾向性,而意志过于坚定,则容易固执己见。可见,人性论意义上的非理性因素深刻地影响着决策主体对决策环境的认识以及对决策方案的决断能力。
由上可知,非理性因素对决策的作用并不都是负面的。正如“把理性分析和直觉结合起来,二者对制定决策来说并不冲突,实际上可以提高决策的有效性。随着管理经验的增加,把直觉过程置于理性分析之上的信心也应不断增强”。侦查方法主体在进行决策时既要充分发挥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的诱导和补充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理性因素对非理性因素的定向作用,避免非理性因素介入侦查决策带来的消极影响。
(六)侦查方法决策中的个体差异问题
非理性因素的存在也提示我们注意侦查方法决策中的个体差异和决策风格问题。在相似的决策环境下,不同的决策者之间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自己的个性及其个体差异带到决策中。有的决策者花费的时间更长,但最终选择未必更佳。在侦查机构内部,决策风格的差异与决策制定尤其相关。
组织行为学研究定义了个体制定决策的四种不同风格。这四种决策风格所基于的共识是人们在两个维度上存在差异:一是思维方式不同;一些具有逻辑性和理性思维的人,处理信息的过程是连续性的;相反,一些靠直觉和创造性思维的人,把事物看成一个整体来接受。另一个存在差异的维度是对不明确性的容忍度:一些人总是需要在组织信息时,采用使不确定性降至最小的方法;而另一些人却能够同时思考多个想法。上述两种维度形成了四种决策风格:命令型、分析型、概念型和行为型。命令型风格的人是有效率和逻辑性的,他们追求理性,对不确定性的容忍度较低。但关注效率结果的同时,在决策中利用最少的信息并且几乎不考虑备选方案。命令型决策者制定决策速度快,注重短期效应。分析型决策者相对于命令型决策者,对不确定性有较大的容忍度,他们期望获得更多的信息,并考虑更多的备选方案。分析型决策者具有适应和应付新环境的能力,将其定义为细心的决策者最为恰当。概念型决策者眼界非常开阔,并考虑很多备选方案。他们着眼于长远目标,并且善于找到创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最后一种类型——行为型决策者善于和其他人合作。他们对同事及下属的工作绩效表示关心。他们接受别人的建议,善于理解沟通。此类型的决策管理者尽量避免冲突,并寻找可接受的方式。
上述四种决策风格犹如将人的性格划分为胆汁质、抑郁质等四种类型一样有所偏颇,但却也能给人们以一定启示。我们认为,一个侦查人员的决策风格应当成为决定其应否参与决策和参与何种案件侦查决策的一个考量因素。换言之,这应是一个决定侦查人员工作分工的依据之一。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因素之外,决策者的文化差异,决策者受组织约束的程度等都是研究侦查方法决策时应予考虑的因素。Tag : 上海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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