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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法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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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项工程而言,往往工程款的数目是比较大的,同时也为了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实践中采取比较多的一种方式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由发包商向承包商按照一定的比例预付相应工程款。那么工程预付款法规?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预付款法规

工程预付款法规

  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

  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三、工程预付款的拨付

  预付备料款的额度,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备料款计算的理论公式:

  预付备料款=合同价款x预付备料款额度;

  备料款数额=全年施工工作量x主材所占比重÷年施工日历天x材料储备天数;备料款的数额,要根据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应方式等不同条件而定;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的10%。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工程预付款法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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