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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监察分局周密部署监察执法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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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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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煤监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第四监察执法组以豫北分局毋济州局长为组长、省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孙守良为副组长,由豫北分局10名监察员组成,积极动员、周密部署,为集中执法行动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动员,充分准备。2011年10月8日,第四监察执法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组长毋济州同志主持,毋济州局长详细传达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带领豫北分局全体监察员认真分析、讨论整理需要监察的各项资料,分专业编制监察预案。10月9日,第四监察执法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经认真研究,并与孙守良副处长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了《河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集中行动第四监察执法组监察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宣布了工作制度,对监察日程、监察内容、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都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组长毋济州同志、副组长孙守良同志要求监察组成员要认真领会省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方法、统一工作程序,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细致分工,强调合作。组长毋济州同志、副组长孙守良同志根据各监察组成员的专业特点,将监察内容分为地面资料、采掘、通风与防突、机电运输与监测监控、地质与防治水4个专业小组,并将监察内容落实到个人。入井现场监察时,监察员要负责检查所走线路中各专业的安全隐患,不再局限于本专业组,升井后立即核对、汇总所查问题。要求各专业组密切配合,有分工有合作,有条不紊。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对应适用法律法规,做到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涉及到行政处罚的安全隐患,一律集体讨论商定。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廉洁公正执法。组长毋济州同志特别强调了监察执法廉政工作纪律:所有人员(包括工勤人员在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局“九条纪律”、省局“十五不准”等廉政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员违规行动,如有发现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的人员,是监察员的一律交省局处理,是工勤人员的一律辞退。集中行动期间要遵守劳动纪律,不私自单独外出,如确需单独外出者,须向组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向组长销假。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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