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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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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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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追求马克思主义逻辑原点上的和谐
——浅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经济发展诞生大安全文化工程


        构建和谐社会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针,它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21世纪的我国经济正迈着前所未有的坚实步伐,健康、稳步地发展。我国政府在2010年的远景规划中展示了国家富强、经济持续发展、科教兴国的美好蓝图。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使人们的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变化。如在业余生活中,酒店、宾馆、商场、购物中心、公园、娱乐广场、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桑拿中心、通宵电影院、歌舞厅、桌球城、保龄球馆、健身房、酒吧、冲浪游泳馆、美容厅等,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蓬勃发展,人们的休闲娱乐保健和夜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这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除矿山、机械、化学、交通、建筑、消防、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的生产运营之外,仅就公共场所和休闲保健场所的特点,从环境保护、安全减灾的角度出发,也对安监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对这些新问题,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探讨,使其形成一个独特的大安全文化工程。要建这个庞大系统工程,笔者认为,只有将其基础建立在马克思主义逻辑原点上的和谐安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生产、消费、生活方面的大安全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过程,在于两种生产的和谐,即入类自身的生产、再生产与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动态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种生产的动态平衡,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证。
    从这些经典论述中,安监部门可以认知为:生产——无论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还是人类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都是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基础;正是生产过程中内在矛盾运动的平衡,才得以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就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地指出:正是由于人类社会生产的盲目性,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的环境危机,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历史的进程。这就是说,社会的公正、生产的安全、环境的洁净,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和谐生产”应上升到执政理念高度
    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对利润尤其是超额利润的盲目追求,不仅导致生产、生活资料生产、再生产过程中的内在矛盾,而且导致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种种危机,同时也导致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治理的不安全性(治理太湖花费近100亿元,而蓝藻反而更加肆虐;花费47亿元治理的滇池至今水质不见改善;花费数百亿元的淮河治污不了了之,便是其中的典型)。而国家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根本的特征就是建立在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为逻辑原点上的和谐生产、和谐消费、和谐生活。
    所谓“和谐生产”,就是说在其生产过程中把实现社会公正当作自身的首要任务。这里的“公正”需要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角度来理解,而生产的安全、消费的安全、生活的安全,又是衡量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指标。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创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求把“安全生产”(包括矿山、机械、交通、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产品的使用与环境保护等等),上升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理念的高度来加以认识。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这就是说,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应该把每个人(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福祉(即其自由发展的条件)当作不容规避的首要问题加以重视,不仅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并且让每个人在劳动生产过程之外的衣、食、住、行、用、医等各个方面免遭各种事故的污染和侵害,确保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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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消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就目前而言,生产和消费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企业主为追求超额利润而置劳动者的生产安全于不顾,造成恶性工伤事故频繁发生;2.企业主为追求超额利润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导致食品、药品和其他日用品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3.企业主为追求超额利泣置环境安全于不顾,导致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4.法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人为伤害事故的发生等。
    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够缜密,在实施过程中为某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留下或大或小的模糊空间,使得这些既得利益者浑水摸鱼;2.执法部门不协调,安全生产、药品监督、食品监督、环保等部门之间各执一词,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制约,使“九龙治水,水漫金堤”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监管部门之间的“执法真空”,而且也造成了行政管理资源的严重浪费;3.企业内部已经形成或部分形成“管理层内部人化”的现象,使企业内部相对缺失“通过安全生产达到社会公正”的制度路径。
    毋庸讳言,此起彼伏的生产事故、频繁涌现的生态劫难、日益增多的生态难民、逐渐加重的生态危机、各个领域的安全隐患,是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话题。对这一话题进行关注,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加以分析研究,从中捕捉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方法及行之有效的对策,对于一个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者来说责无旁贷。
相应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和宣传工作。对一些难以避免的法律盲区,要通过完善法律来消除盲区。
    2.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马克思在其论述中强调“人是类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人,也只有人,才能够站在人类的高度来把握整个人类的行为;而人类行为最本质的特点,就是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要改造自身。
实际上,人类每一次.对大自然的“改造”,都将招致大自然疯狂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上每一次所谓的“进步”同时也是一种安全的“退步”。辩证法是无情的,只有在与大自然和谐共处这个大前提下,人类才能“安全向前”发展。因此,马克思激烈地批判了向大自然贪婪索取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指出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是共产主义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否定之否定之后的历史性回归,这个历史性回归的基本特征就是:在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只有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构成社会的安全发展与和谐进步。
    3.企业要坚持“绿色救赎”的环保理念——不仅是在当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而是要用更高的投入、更科学的态度、更持久的努力,去“赎回”历史上累积的“生态债务”,争取再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良性互动的安全企业。
    4.整合行政资源,改变目前安全生产、药品监督、食品监督、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各行其是的散、软、乱的格局,完善和确立监管机制,来统一协调、部署、指挥安全与环保工作。
    5.各类公共娱乐场所,更是要贯彻安全、洁净、公正、文明的准则。
    6.有些大型企业,能否考虑由安委会直接派驻机构、人员,实行垂直监管?因为企业行为方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最为强烈,尤其是特大型企业的生产方式,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构成对生态系统更加严重的破坏。
    7.各企业党组织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执政理念的高度,设定专职负责人,负责和严格监管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  
    8.工会与本企业之间应保持适度独立,工会负责人应把安全生产与消费,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承担起来,并在工会民主选举大会中向职工述职。
    总之,安监部门要在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先进理念指导下,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安全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生活的大安全文化观。在这个逻辑原点的基础上,增强全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全方位的齐抓共管,逐步降低各领域内的不安全恶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率,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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