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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店起火殃住宅 消防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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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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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店着火,危及毗邻十余住户

消防出水,阻断大火蔓延

消防出水,阻断大火蔓延

10月20日10时39分,抚州丰县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东门菜市场琴城路有一店面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五辆消防车共23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大队长甘人民、教导员李春平随车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同时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请求调动公安、交警、供水、供电及医疗救护力量赶赴现场。

10时49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火势正处在猛烈阶段,火焰已经突破着火店面向两侧店面蔓延,并且已经将西侧的一栋老房子引燃。大队长甘人民当即命令,一号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在店面南面和北面堵截火势继续向两侧店面蔓延,二号车停靠在消火栓旁边向一号车进行供水,同时出一支水枪沿着巷子进入着火建筑旁边的阳台,居高临下打击火点。教导员李春平一边带领战士将被引燃的老房子的人员疏散出来,并进入房间内搜索液化气罐等危险品,一边命令高喷车停靠人民路铺设一条干线通过小巷进入火场,出两支水枪对老房子的南面和西面进行控制灭火。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县委副书记、县长许中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伟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志民,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孙木林,公安局副局长黄水平等领导先后到场组织指挥灭火工作。  

经过全体消防官兵英勇奋战,大火于12时10分被控制,15时20分被彻底扑灭。此次灭火战斗共疏散人员30人,在火场抢救出液化气罐15个,战斗中,大队官兵克服了火场复杂等困难,成功扑救火灾,保护了毗邻的店面及相邻民房,最大限度减少了火灾损失,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誉。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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