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地安全事故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7 08:07
人浏览

  对于不同的生产安全领域而言,工地安全事故常有发生,导致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将工地安全事故正确的分类之后,可以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更好的处理。那么工地安全事故分类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地安全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维修、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有关施工操作规程等而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发生的次数比较频繁,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方面,主要是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图和设计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在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方面,一是施工过程违反有关操作规程留下的隐患;二是由于有关施工主体偷工减料的行为而导致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是安全的保证,曾被确信无疑的技术可能会在突然之间出现问题,起初微不足道的瑕疵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才导致了严重的事故。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实体在施工或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或周边环境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对于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的建筑物,一是给施工人员造成职业病危害,二是对使用者的身体带来伤害。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等。

  2、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

  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件。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企业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

  2、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毒、爆炸、触电等,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3、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三人以上)。

  三、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1、个人的不安全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在心理上具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体能、年龄及疾病等不适合工作或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3)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

  (1)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施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也称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工地安全事故分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工地安全事故的分类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按事故类别分类或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应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种类,具体的可参照上文所述。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