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西“三个立即”切实贯彻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1〕36号精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5 09:10
人浏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下发后,广西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

一是立即传达。7月23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下发后,刚刚过完周末上班的第一天(7月25日),一上班,自治区安监局即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一字不漏、逐字逐句地全文学习安委办明电〔2011〕36号通知精神,并要求各业务处做到领会精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并结合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出台相应措施,做到措施到位。

二是立即转发。在召开传达安委办明电〔2011〕36号通知精神的同一天,自治区安委办即将安委办明电〔2011〕36号通知转发到自治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安委会,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立即行动。根据安委办明电〔2011〕36号通知“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的明确要求,自治区安委办即日派出了由自治区安委会3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七个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综合督查组,对全区全部14个地级市进行全面的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