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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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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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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52号,分局高度重视,专门部署并提出严格要求,切实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监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监察执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突出对企业负责人入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三是抓住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六大避险系统”,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摸清春节假日期间辖区煤矿停产、检修、生产情况。对辖区各类煤矿春节假日期间生产动态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假日期间辖区煤矿生产、检修、停产情况,为有针对性地进行假日调度和监察执法提供信息支持。

五是做好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和应急值守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完善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信息通畅、应急有效。假日期间每天24小时安排监察员值班,并且分局领导在岗值班。做到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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