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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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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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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是企业最基层的领导,在班组的管理工作中起着一个“微型厂长”的职能。尤其是在安全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他们既有职有责,又有权有利,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着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班组长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工作中班组长有职是前提 班组长在企业中处于“兵头将尾”的位置。在实际班组安全工作中,作为具体生产、管理的组织者,班组长对岗位职工的影响最直接、最具体。为此,班组长职位的任命应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慎重的事情,要避免草率、随便的现象。笔者认为,班组长虽小,但一定要做到以下三点方可上任:一是自己愿意干,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就是这个道理,要避免强求而引起个人在工作中带情绪;二是要得到职工的信赖,职工愿意跟着干,这是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的基础,没有群众基础的班组长只能是光杆司令,发挥不了整体的力量;三是要由组织考察、考核、批准后正式任命方可行使责权。这一点很重要,既保证班组长整体素质的可靠性,又显示出班组长职位的重要性,让每一位担任班组长的人都有其名、有其职。

  (2)安全工作中班组长有责是目的 有职就必须有责,否则班组长这一职位就形同虚设,责任范围必须明确,大到组织安全生产,小到班前点名。班组长的责任尽可能具体、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作为一名班组长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又肩负着管好全体班组成员的重任,这无形中就有了压力。一方面,班组长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好榜样,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在安全生产中,要坚决杜绝“好好先生”,对一些班组成员明显的违章违纪现象,班组长要相应承担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在制度上明确并和经济利益挂钩,奖罚分明。强化班组长的安全工作责任感。

  (3)安全工作中班组长有权是手段 班组长既然是个管人、管物的“官”,职责范围内必须具备相应的支配力量。这也就是其手中应有一定的权力,在这方面,上级部门要充分放权,减少过分干预,充分发挥班组长的能动性。充当班组长的坚强后盾。在安全工作环境中营造一种班组长说话管用、说话算数的氛围。帮助他们树立威信,具体下放的权力如:奖金考评权,工作考勤权,执行安全规章考核权,安全生产管理权,对班组成员定岗、转岗、下岗的建议权等。没有一定的权力,班组长履行其安全职责就成为一句空话。当然,充分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没有监督的权力只会导致腐败甚至滥用职权”;要杜绝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这就需要企业管理者要把好这个度,对那些只争权力而不负责任,只想获得而不想付出,只想索取而不愿贡献的班组长要及早替换。

  (4)安全工作中班组长有利是激励 对于优秀的班组长必须在取得安全工作成绩上给予肯定,精神上给予赞扬,荣誉上给予定位,物质上给予奖励。只有这样,一种积极向上、个个争先的激励机制才能得以建立。要做到“奖要奖得眼红,罚要罚得心痛”。对于在安全生产中付出辛勤劳动的班组长,通过奖金系数、经济指标挂钩的分配方式拉开距离,使其付有所报、劳有所得、功有所酬,这其实也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总之,安全工作中,班组长的职责和权力是相互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如人的左膀右臂,重视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会导致失衡。因此,有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就应赋予相应的权力,有了一定的权力,就必须承担权力范围内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发挥其一线工作排头兵的作用,将班组安全建设乃至其他各项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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