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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简报(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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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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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8月份,全国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出“四个下降、一个稳定、一个较好”的特点:

  (一)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1796起,死亡62557人,同比减少95862起,减少10029人,分别下降21.9%和13.8%。

  (二)全国重特大事故下降

  全国重特大事故发生58起,死亡986人,同比减少10起、105人,分别下降14.7%和9.6%。其中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1起、142人,分别下降16.9%和14.6%。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下降

  工矿商贸企业、火灾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均有所下降。

  五大高危行业和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同比共减少578起、645人,分别下降12.0%、9.9%。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1-8月,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678,同比减少0.543,下降24.4%。其中:原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414,同比减少0.216,下降34.3%;原国有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262,同比减少0.894,下降41.5%;乡镇个体百万吨死亡率为3.867,同比减少1.012,下降20.7%。

  (五)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福建、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11个统计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22个省(区、市)和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六)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较好

  1-8月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5.6%,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61.1%。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4.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6.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66.6%;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4.1%;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1.7%,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的有31个单位,占96.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8月份重特大事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四个上升、两个多发”。

  (一)全国特别重大事故上升

  1-8月,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157人,同比增加1起、37人,分别上升33.3%和30.8%。

  (二)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

  1-8月,建筑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6起,死亡122人,同比增加5起、111人,分别上升5倍和10倍。特别是8月13日,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堤溪大桥,在拆除脚手架时全部垮塌,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这是今年发生的第一起一次死亡5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冶金行业发生重特大事故2起,死亡52人,同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继辽宁铁岭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后,8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发生铝水伤害事故,造成20人死亡,46人受伤,9人重伤。

  (三)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

  1-8月,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8个单位的重特大事故上升。分别为辽宁增加4起、70人;山西增加4起、15人;河南增加2起、55人;浙江增加2起、36人;贵州增加2起、12人;湖南增加1起、61人;内蒙古增加1起、24人;河北增加1起、11人。

  (四)金属与非金属矿较大事故上升

  1-8月,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较大事故61起,死亡237人,同比增加10起、47人,分别上升19.6%、24.7%。

  (五)自然灾害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多发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六月份进入雨季以来,由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发生24起,涉及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矿山尾矿库、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水电站、地质勘探等行业领域,涉险4778人,造成118人死亡,188人下落不明。特别是8月17日,山东华源矿业集团公司,发生因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事故,造成井下172人下落不明,同时还造成该矿附近的新泰市名公煤矿井下9人下落不明。

  (六)较大涉险事故多发

  1-8月份,共发生较大涉险事故107起。涉及煤矿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地铁施工、化工企业、冶金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87500多名群众涉险和被疏散,540余名人员受伤或住院观察,部分道路、水渠受到污染。

  三、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防范重特大事故。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多发的情况,督促企业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对国务院督查组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认真整改,务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大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巩固发展煤矿两个攻坚战成果。针对今年以来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和瓦斯灾害严重的小煤矿事故占煤矿事故比例仍然较大的情况,要真正落实鄂尔多斯煤矿关闭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大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要认真落实煤层气抽采利用各项经济政策,强力推行先抽后采,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加快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进度,逐步推进小煤矿县域联网和“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向纵深开展。[page]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针对今年以来建筑企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吸取湖南湘西凤凰县堤溪大桥“8.13”垮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新建和在建桥梁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资质,严格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遏制建筑企业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

  (四)加大冶金企业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同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针对今年以来冶金企业钢水、铝水倾覆外泄等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冶金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彻底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冶金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加强防洪防汛,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今年入夏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飓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严重,针对6月份以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多发的情况,认真吸取最近发生的一系列煤矿溃水淹井、非煤矿山坍塌冒顶、建筑工地坍塌和洪水泥石流袭击、尾矿库翻坝或垮泄等事故教训,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和预防,进一步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认真加强矿山企业水害的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六)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游乐场、游戏厅、油气站等场所要重点盯防,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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