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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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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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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政府领导指示,为消除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石岔沟湿灰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27日,太原市安监局对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石岔沟湿灰库因租赁期已过、灰场东北角坝体底部不远处与山体结合部有水渗出、干摊面积太小等隐患,对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下达了停排湿灰、消除隐患等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对山西亿量投资有限公司也下达了停止在坝顶钻探打眼、禁止在坝体底部取土等扰动坝基的施工作业等有关执法文书。在多方共同协调努力下,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已于8月28日停止向石岔沟湿灰库排放湿灰。同一天,市安监局副局长卫天喜带领安监五处、监察支队的人员会同相关单位的同志在现场查看了停排的情况后就下一步需要做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石岔沟湿灰库排水工作要豪不放松,不能因停排湿灰而放松排水,确保隐患彻底消除;2、闭库工作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8号)抓紧进行要找有资质的单位安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相关情况上报市安监局;3、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没有办理闭库和移交前,石岔沟湿灰库的安全由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全权负责,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应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移交前的坝体安全。

山西亿量投资有限公司:1、立即撤离在坝体附近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2、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坝体的监测,发现坝体渗漏等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3、在正式交接后再进行坝体附近的施工作业,否则市安全监察支队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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