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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监察分局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监察档案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4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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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监察分局认真落实《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监察执法案卷样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学习,并对照省局标准标本开展专题讨论。

在开展学习研讨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和煤矿安全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使监察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更加规范,结合省局2010年执法文书检查意见,日前,分局对2010年制定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档案整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定》对正确使用和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执法文书内容叙、引用的法律法规、企业称谓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对现场处理决定和需立案调查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隐患复查、立案决定书中案由的描述、执法文书代字号编制以及执法文书制作设备、制作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核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监察档案整理规定》,对矿井安全监察档案构成、执法文书整理、档案的组件(卷)及归档、档案的借阅和管理、利用程序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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