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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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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是再生产过程中一个非常需要注意的点,不管是再小的一个生产我们都需要做到安全生产,一旦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如果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我国对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管辖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

  1、特别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安全无关大小,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点都不容忽视,必须做到安全第一,不仅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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